不履行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真主废除他的功修
演讲 导师 穆罕默德 哈比布 尔里米
有一个老者,他不得他母亲的口唤,他就跑去朝觐,他的母亲就非常悲伤的说:“我的主啊,我的儿子用锋利的火烧了我了,求你罪刑他吧。”
后来,他的儿子在朝觐的路上,夜间他没有礼拜,就到清真寺里洗小净,就在这个时候,住在清真寺的一家人被偷了,他们抓这个小偷追来追去小偷突然不见了,结果官兵搜查盗贼,在清真寺里只有他一个人,就把他当盗贼给抓起来了。
他怎么解释怎么说都说不清楚,因为小偷的确不见了,那么清真寺只有这么一个人,那当然他是小偷,结果按照阿拉伯的法律就断了他的手,但是也没有完全砍断,只是把他的手砍了一半。
他非常悲伤,决定去找他的母亲讨他母亲的原谅,他就对母亲说:“因为我没有得到你的允许,我就去朝觐,我就想巡游天房,所以遭到了这样的罪刑。”
所以这件事情就提醒了我们:我们在任何一件事情里,在孝顺父母的事情上,哪怕父母是卡废勒,是外道,也同样都要尽人道,进行孝顺,进行责任和义务。
至圣ﷺ说:“谁要是没有得到父母的喜欢而死亡了,他的死亡就会在念作证言念不下去的情况下命被取走,后世之日,他在坟中被复活,他的脸上会写上一行字:我是不孝顺父母之人的还报。”
凡是真主赐给他钱财,他不履行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的人,真主就废除他的功修,使他受到严厉地审问和罪刑。
谁要使父母得到喜悦,那么他就讨到了真主的喜,谁顺从了父母,他是顺从了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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