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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穆罕默德舍穆素伊斯兰。
什么是误导人的人呢。
按《鲁白》的解释:“他在真主罪刑他之前,他叫人们所行的偏离了正道,人们跟随他走向了错误”。我们的比喻是:如同一个问路的人,他问:到某某地方的路怎么走啊?”他不知道却乱指一气,那这个人最多是多费点时间,多走点弯路,他至少还可以找到他原来的目标。但行教门,要被误导了的话他有可能找不到原来的目标,因为误导以后会伤害到他的伊玛尼。所以有可能就回不来。所以要提醒你们:一定要相当小心误导人的人。
按经上分析,误导人的人,他有几种误导:
第一种误导:故意的误导
这种人就属于伊斯兰的敌人,是反对伊斯兰的一些犹太人和一些敌对伊斯兰的人。他研究《古兰经》用来误导人、用来寻找矛盾、用来制造一些别有用心的东西,他是有意这么作的。然后把一部分圣训拿来反对另外一部分圣训,或者取消一部分圣训,采取一部分圣训,断章取义、断章去节。
利用《古兰经》和圣训及其他经典上的一些东西,把它针对的对象改变了,把它要解决的问题改变了,把它的时代背景改变了,最后就造成了误导。
利用《古兰经》来误导人最多见的误导是断章取义。大家都知道《古兰经》的下降有一定的历史背景,有一定的原因,这段《古兰经》降下来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它有一定的针对性,有一定的应用范围。
例如:一些《古兰经》的章节是泛指的,凡是相同的情况都是那么回事。有一些《古兰经》章节是专门指一些事情的。例如:《古兰经》中:“铺满天地的黄金不能罚恕他们的罪过”,这是有针对性的。这是针对否定圣人的人。圣人向古莱氏的一部分人传教,他们说,“我们不信你,但是我们也在行善,我们也打散钱财、抚养孤儿、修桥补路”。《古兰经》降下来针对他们:铺满天地的黄金罚恕不了他们的罪过。那他们所有的善行都是废的。这段经文是专指不跟随圣人而行善的人。他们为了误导人,就把它的应用对象扩大到每一个穆斯林上。
所以一些受误导的人就跟我们的人说:明明《古兰经》上说了,“铺满天地的黄金不能罚恕他们的罪过”,你替亡人打散钱财,能罚恕他的罪过吗?你们这叫胡闹。”所以这段经文是专指那些不相信圣人,不跟随圣人之人,他们的行善、打散是被作废了的,而且铺满天地的黄金不能罚恕他们的罪过。什么罪过?是不跟随圣人的罪过。
那么,我们的亡人是跟随圣人的、他们是纯粹的穆斯林,对于他们的罪过,我们作为后人、三亲六戚,作为穆斯林有一定的责任,我们为他打散一部分钱财,为他还一部分账目,还不了的给人家讨个口唤,这就避免后世日子对亡人有牵扯,这为何不行呢?所以要知道《古兰经》的经文是针对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学习《古兰经》,要知道它的时代背景是什么,要知道它降下的原因是什么,要知道它是泛指的还是专指的。泛指是针对所有的事情,专指是针对某一部分人和某一部分事要的。这样我们就不会在《古兰经》的问题上犯错。
圣训也一样,一般人都可以理解的圣训,那是属于礼乘的圣训,对于道乘的一些圣训一般人们不能理解,除非是真乘的学者,他们有高深的学问,可以理解。还有一些圣训,它属于真乘的圣训,一般人不能理解,只有依照对圣训的正确的解释才可能知道,甚至有些作解释的人自己都弄不清楚,因此圣训它也分几个部分。
绝不能说这个圣训圣训是正确的,那个圣训是错误的。凡是圣人的话都是正确的。不管我们能不能理解圣人说的话,他都是正确的,只要它是符合《古兰经》的。
误导人的人就利用《古兰经》、圣训的一些东西作文章。有段圣训说:“天堂在母亲的脚下。”有人就反对了,他说:“天堂与天地同宽,母亲的腿有多宽?这个话是胡说,这不是圣训,是假圣训。”其实圣人是说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他的母亲能直接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母亲是个唱戏的,孩子就会几句戏语或会唱戏。老娘是行教门的,小孩在教门上就有一定的接受和教育,就会有一些早期教育的基础,就把孩子引在教门上。圣人指的是这个。它的比喻是在母亲的脚下,不能以自己的理解来作判定。
一些学者把圣训分为强的《圣训》、弱的《圣训》、可靠的《圣训》、不可靠的《圣训》,我们不敢这样,因为我们是正统派。凡是是《圣训》,只要符合《古兰经》,符合伊斯兰教的不能说它是假圣训。要相信圣人从真主一边拿来的所有的、全部才是信士。如果对圣人从真主一边拿来的任何一点有怀疑,或者不相信,或者有错判的,那都属于叛教行为。
在圣人的圣训上,我们全面的遵循它。理解的我们遵循它,不理解的我们也不说它是假的。圣人的话,没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我们穆圣说的都是精华。像《布哈里圣训精华》这个名字,就有问题,那是不是其他的话就是糟粕?我们精捡一部分出来是可以的,但不是捡了精华去了糟粕,圣人说的话不会是糟粕。所以,我们正统派不能说哪个圣训是假的,那个圣训是弱的,那个圣训是不可靠的。不能说这个话。
最明显的一段是做圣节的圣训,圣人说:“把一文钱用在我的生日上,如同把一座金山用在真主的道路上”。一些人就反对说:圣人时代没有做圣节,圣节是圣人后的法图麦王朝120年才出现了作圣节。怎么圣人会说这个话!这是假圣训。其实不是假圣训,在《麦达伊哈》上写了:一对犹太夫妇第二天变成了穆斯林,为什么?因为妻子问丈夫:我们穆斯林邻居每个月都费用大量的钱财做什么呢?他的丈夫说:这是给他们的圣人做圣纪。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从圣人时光就开始做圣纪,而且是每一个月都在做圣纪。因此不能判定这句圣训是错的。后来法蒂玛王朝开始大作圣纪的根子是在圣人时光已经有穆斯林为圣人做圣节,每个月都费钱财给圣人做圣纪。这就是我们的证据,因此不能说这是假圣训。
教法误导的关键是大伊玛目的很多判断和他的学生都有出入,大伊玛目有两个最出名的学生,一个优素福、一个艾哈迈德。他出教法判断的时候,他的两个学生可能有不同的意见。但我们只看成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大伊玛目强调他自己的,那么我们遵大伊玛目的,学生的就不能遵行。大伊玛目模棱两可的,那就是老师的可以遵行,学生的也可以遵行。大伊玛目不做答复的,都可以遵循,但是我们以遵循老师的为贵。
在《伟嘎耶》的75页上,写了举指不举指的问题,艾卜优素福说把手指弯起来成一个圆圈,念到“印兰拉乎”落下来。艾卜艾哈迈德说,念到“俩一俩海”把手抬起来,念到“印兰拉乎”把手落下来。大伊玛目说:三个指头轻轻一按就可以了。大伊玛目没有反对学生的说话,那么这三种作法都是正统派的行法,你遵行大伊玛目的,念到“印兰拉乎”三个指头轻轻按一下,就不用举指,或者你遵行学生的都是可以的。那就像沙菲尔派一样的做法。这都是可以的。我们圣传教门是以行老师的为贵,是遵行艾布·哈尼法。有些教法,大伊玛目说的主张人们不会理解,不知道大伊玛目为何要那么判断。但是我们尊重圣人的圣训——“在我的后人中要出一个人,他是我教生的明灯,他的名字是艾布·哈尼发”正因为有这段圣训,所以凡是大伊玛目的判断,我们无论是否理解,我们都不作评论。
伊斯兰有四家教法,那是给教生的方便。因为四大伊玛目所定出来的四大教法,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让教生行不同的学派,那是给教生的方便,而不是要统一在某一个教法之下。我们的做法是,尊重四大哈里发,尊重四大伊玛目,我们只行一个伊玛目的教法,但要尊重另外三家的教法,这是我们正统派的规矩。
第二种误导:没有知识的误导
没有知识的误导,主要是胡乱出教法判断。像我们听见一个阿訇出了个教法判断:“妇女骑单车坏了大净,要重新洗。”这在哪本经的哪章、哪节说的?这是他自己的说法。像这种往往就有误导。
还有一个说法,说太斯比哈的接头丝线,要用红的、黄的、绿的才更高强。在哪个经上也没有这种说法,这是他自己说的。按照圣人的规矩只有三个颜色是正确的:绿色、白色、黑色。这三个颜色是在教门里面允许的。用红色的是不允许的,它属于大的憎恶或者说是禁止的。用黄颜色,相同于举伴主的人,是属于憎恶的。因此要知道乱出教法判断的本身已经在改变教门。所以提醒大家,圣人说:“谁为伊斯兰创新一件东西,他自带凳子下火狱”。指在教门原来的传统上,他新创一个东西,改变了原来的传统做法,他自带凳子下火狱。所以我们要保守在圣人的教门上,不要增加、减少、变更,原原本本的行圣人的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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