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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典礼 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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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21: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  赞颂大师

《天方典礼》是清初我国杰出的伊斯兰学者刘智所撰《天方典礼择要解》一书的简称,它是一部阐述伊斯兰教的著作。刘智一生著书“数百卷”,而此书是他的著述中“最有成效,最有影响”的一部。
作者:刘智,字介廉,号一斋,南京人,清康熙年间人。他的父亲刘三杰,字汉英,曾帮助马注样订了全部《清真指南》。刘智在后来努力于译述,是受了父亲的很大影响。
天方学人金陵刘智介廉在《自序》中说到:《天方典礼》,开始部分是论述伊斯兰教立教的基础,中间是讲应遵守的教律法则。论述了天道五功,人伦五典,穷理尽性的学问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以及日常生活中起居衣食等问题,以婚姻丧葬问题结束。本书分二十卷,共二十八篇。卷目并不繁多,但包括的内容,列举的材料很丰富。虽然对各方面的礼仪还不算齐备,但所论述的是做人的总原则和纲领,是一个人终生享用不完的。穆圣曾说:“礼,就是人们做人的根据。”先贤与曾打过这样的比方:“礼,对于人,恰似甜与蜜的关系一样,蜜不甜,就不成为蜜了。人,没有礼,怎能成为人呢?所以说,礼与人的关系太密切了,太深刻了!


妇  道



【原文】妇尽其为妇以敬。其道五:言必遵夫;取与必听命;不私出;不外见;不违夫所敬。

【译文】妻子凭尊重丈夫尽自己为妻子的职责。妻道有五个方面:说话必须尊重丈夫;取走家里物件或赠送别人什物,必须征得丈夫的同意;不背着丈夫外出;不私见外人;不违背丈夫的意愿。



【原文】遵夫者,谓夫之言是,固所当遵;即或不是,亦必姑且顺从,从容几谏;谏而不听,则更俟他日,必不敢违也。听命者,谓取夫之物,或以物与人,必听夫命,不得任意自行也。不私出者,谓无夫命,不得私自逾户外也。不外见者,谓非骨肉至亲,不得轻与相见也。不违所欲者,谓夫有所欲,不得阻抑其志也。尽此五者,妇道几全矣。

【译文】遵夫的意思是,若丈夫的话正确,固然应当遵从,即使有不正确的,也当暂时顺从,再从容地反复劝谏。若规劝不听,就需等待以后的时日,再作规劝,不能任性违反夫意。听命的意思,就是取走家庭的物件或赠送别人物品,必须征求丈夫的意思。不得任意处理。不私出的意思,是没有丈夫的同意,不得私自外出。不外见,就是不能轻率地跟不是骨肉至亲的男人相见。不违所欲,就是丈夫有正当的希求,不能违背他的心愿。做到以上五条,妇道接近全美了。



【原文】圣人曰:“妇专敬以致夫爱。夫爱,犹主爱;夫恶,犹主恶也。”

【译文】圣人说:“妻子对丈夫一心敬重,就能博得丈夫的爱。丈夫喜爱,真主便喜爱;丈夫厌恨,真主便厌恨。”



【原文】忿语,人事之常;反目,室家所有。但为妇者,一志于敬,无丝毫怨忿,则夫虽不爱,亦将转而为爱矣。真主以己之爱恶,寓于丈夫爱恶之间,见夫之爱恶,即见主之爱恶矣。何也?主命流行以来,妇人有当然之则,从夫是也。犹子之从父,臣之从君,无丝毫自用,亦无丝毫违逆者也。礼由主定,孰能违之?违礼,即违主也。逆礼,即逆主也。主之爱,在顺从;主之恶,在违逆。夫因妇之顺逆而爱恶焉,主亦因夫之爱恶而爱恶之矣。是则见夫之爱恶,犹见主之爱恶也。此不计夫之是非,唯计妇之顺逆。

【译文】说忿语的话,是人们生活中常有的事;夫妇不和睦,也是家庭中经常发生的事。但是妻子对丈夫一心敬爱,没丝毫怨忿,那么,即使丈夫原先不爱,也将变不爱为爱。真主把爱恶寄寓在丈夫的爱恶之间,见丈夫的爱恶,就能想象到真主的爱恶。为何这样说呢?因为自从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被传布以来,做妻子的有了当然遵守的法则,就是服从丈夫。这就象儿子服从父亲,人臣服从君主那样,丝毫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意图行事,也丝毫不能有违逆的言行。礼仪是由真主规定的,谁能违反呢?违反礼仪,就是违反真主。真主喜爱的,在于顺从,真主憎恶的,在于违逆。丈夫因妻子的顺逆而爱恶,真主也因丈夫的爱恶而爱恶。这就是说,不计较丈夫的是与非,只计较妻子的顺从与否。



【原文】圣人曰:“妇无为,听于夫。”

【译文】圣人说:“妻子别主观行事,应听从于丈夫。”



【原文】此欲为妇者,去其私臆,一当听命于夫也。

【译文】这就是说,做妻子的,应该去掉自己的主观臆断,应听从丈夫的意见。



【原文】圣人曰:“自行取与,功德在夫,过在己。”

【译文】圣人说:“妻子自行索取和施予,功德归于丈夫过错归于自己。”



【原文】妇人私自为善,功德归于夫,而己仍有不告之过。甚矣,自行之不可也。

【译文】妻子背着丈夫做好事,功德归于丈夫,但自己仍犯有不告诉丈夫的过错。不自作主张,妄自行事这问题太重要了。



【原文】圣人曰:“妇行主顺,随夫所适。”

【译文】圣人说:“妻子的作为应该注重顺从,听从丈夫的意欲。”



【原文】主顺,与专敬同意,但敬行于言动食息之间,顺则用于应对命事之际,所适所欲也。

【译文】“主顺”和“专敬”意义有相通之处。但是,敬,表现在语言行动饮食休息之间;顺,却用在应付处理事务的时候。所适,就是所希求的事。



【原文】圣人曰:“父母疾,不命不往视;父母丧,不命不往吊。”

【译文】圣人说:“父母生病了,丈夫不同意,不回家探望;父母去世了,丈夫不同意,不回家吊唁。”



【原文】情莫重于父母,事莫大于丧疾。非夫命,且不往视吊,况下此者乎?益见妇道以事夫为重,顺夫为大也。

【译文】人的感情,没有比父母深厚的了,事情,没有比疾病和死亡更重大的了。没有丈夫的同意,都不能前往慰问和吊唁,何况一般的事情呢?这足以看出妇道以侍奉丈夫为重,顺从丈夫为大了。


【原文】夫问不讳答,夫召不推事。

【译文】丈夫发问,不能隐讳不答。丈夫召唤,不得以有事相推。



【原文】夫有问,不可隐讳,即明言答之。夫呼召,不可推托,即随呼赴之。果有要事,不妨实告。若夫固欲其来,虽万不容置,其亦置之。

【译文】丈夫发问,不可隐讳不答,应立即以明确的语言回答。丈夫召唤,不能推托拒绝,应随着丈夫的呼唤,立即走向丈夫。真有要事,不妨把实情告诉丈夫。要是丈夫坚持要妻子来,即使是不容搁置的事,也得放下来。



【原文】夫命事,不委于诸婢。

【译文】丈夫吩咐做的事,不能托付仆人做。



【原文】事宜命婢者,夫自命之。既命我,即当自行,不得复委于婢。盖敬德在勤,勤易致爱也。

【译文】应该让仆人做的事,丈夫自然会嘱咐仆人。既是要我做的事,就当自己去做,不能推托给别人。因为妇德中敬重丈夫的重要表现在于勤快,勤快容易博得丈夫的爱。



【原文】夫怒,不得夫左右。察己过,婉容修言,以回其喜。

【译文】丈夫发怒,不要离开左右,应检查自己的错误,以温顺的态度,美好的语言向丈夫说明情况,使丈夫转怒为喜。



【原文】语曰:“妇非至贤,不克完妇道;非至忍,不能称贤妇。忍,不易言也。人能忍之,我亦忍之,非忍也。忍之,而默默避去,非忍也。忍之,而迸气立于前,缄口坐于后,非忍也。必不去其左右,婉容愉色,柔言修饰,回夫之怒,喜动于心,形于色,返乎其初而后已,斯乃为真忍也。安得天下尽贤妇,而与之言真忍哉?

【译文】天方有谚语说:“妻子做不到最贤能,不能完成妇道;做不到极忍耐,称不上贤妇。”忍,说来真不容易,别人忍了,我也忍,不算忍;当着面忍了,而只是默默地避开,不算忍;忍了,但又屏住气,站在前面,或闭口不言,坐在后面,不算忍。必须不离开丈夫左右,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地回答丈夫,做到喜悦发自内心而表现于形色。直至使丈夫恢复常态转怒为喜,这才算是真正的忍。啊!怎么才能使天下做妻子的都是贤妻,而和她们畅谈真正的忍呢?



【原文】妇美美德,不美美色。

【译文】妻子美,是以道德为美;不美,是以色为美。



【原文】君子之美妇人也,美其德而已,不美其色也。彼徒以色为美者,陋矣。

【译文】君子衡量妻子美丑的标准,是以妻子的德为美,不以色为美。那些只以色为美的人,是鄙陋的。



【原文】妇有大德二:不私,不妒。

【译文】妻子应有两种重要的德性:不怀私,不嫉妒。



【原文】不私、不妒,寻常事耳。谓为大德,何也?盖二者为近今之通病。妇虽贤,且不免,安得不称大德乎?正物以希为贵之意。

【译文】不私不妒,本来是寻常事,说它是大德,是为什么呢?因为私和妒这两件事是现今妇女的通病,即使是贤良的妻子也难免。怎能不称为大德呢?这正是物以为稀为贵的意思。



【原文】居贫困而守礼,遭患难而无怨。

【译文】处于贫困,但能谨守妇道,遭到患难,而不怨天尤人。



【原文】礼,易行于富有,而不能不隳(通“堕”)于贫困之时;心,易安于逸乐,而不能不变于祸患之日。诚为妇者,知以从夫为顺,虽居贫困而不违礼,处患难而无怨尤,妇德可以称厚矣。

【译文】礼仪,在富有的时候容易遵守,处于贫困的时候,就必然使礼节遭到破坏。思想在安乐的环境里容易安定,处于祸患的日子,就必定产生变化。诚心当好妻子的人,知道与丈夫同甘共苦,就是顺从丈夫。所以,她们虽处于贫困,但不违背礼仪,处于患难而无怨尤。这样的妇德可称为高尚的。



【原文】妇从夫,守约,事姑。

【译文】妻子的职责是服从丈夫,遵守信约、侍奉公婆。



【原文】从夫命,守夫约,勤事公姑也。

【译文】“从夫”,就是服从丈夫的意见;“守约”,就是信守与丈夫的约言;“事姑”,就是勤于侍奉公婆。



【原文】妇谨言,夫无忧;妇谨行,夫无辱。

【译文】妻子说话小心,丈夫就没有忧怨;妻子行为谨慎,丈夫就不会蒙羞。



【原文】妇人口舌,实为是非之端;妇人放恣,即为败家之渐。故夫之忧辱,关于妇人,牝鸡不可司晨也。语曰:“谗妇,天下之毒;妒妇,丈夫之疫。”可毋畏哉?

【译文】妻子搬弄是非,实是纠纷的开端,妻子的行为放荡,就是家庭破败的起点。所以,丈夫的忧患和耻辱,与妻子有关。俗话说,母鸡不可报晓!有谚语说:“说谗言的妇人是天下的毒害;有嫉妒心的妇女是丈夫的病痛。”这能不警惕吗?



【原文】女自十岁姑,除伯叔、同胞兄弟、母舅,即不应见。

【译文】女子自十岁起,除伯叔同胞兄弟和母舅外,任何男子都不应相见。



【原文】女子十岁,而品格定,非同胞至亲不应相见。如伯叔,父之同胞也;兄弟,身之同胞也;母舅,母之同胞也,则皆可见。不然,略涉疏远,皆其所宜避者。呜呼,见且不可,而况相与授受乎?授受且不可,而况相与同器共席乎?圣人之教,其谨于男女者,严矣哉。

【译文】女子十岁时,品行人格基本定型,这时候不是同胞至亲的男子就不能相见了。象伯父、叔父是父亲的同胞;弟兄是自己的同胞;母舅是母亲的同胞,这些都可以相见。除此外,稍与生疏的男子接触,都是应避免的。见面都不可以,何况互相接交往来呢?接交都不可以,更何况私通行奸呢?圣人的教门,对男女双方的谨饬约束可严格了!



【原文】或曰:“妇女所不可见者,乃可与为婚者也。”若然,则凡不可与为婚者、固皆可见乎?庸知圣人立教,于至亲至近者,为尤严。盖情亲,则易乱;物近,则难防。即同胞伯叔、母舅、兄弟相与接见,亦所不得已焉耳。

【译文】有人问:“是否就是说,妇女只能跟平时不能见面的人结婚?若是这样,那么,凡是不能跟他结婚的人,就都可以见面了?”我说:“须知,圣人建立的宗教,对于最亲最近的人最为严格。因为感情好,经常接近,就容易出乱子;常与女色接近,很难防范。即使允许跟同胞兄弟、叔伯、母舅相见,也是不得已的事。(所以,若非至亲同胞,婚前婚后对任何男子都应有戒心。)
发表于 2018-6-26 21: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妇尽其为妇以敬。其道五:言必遵夫;取与必听命;不私出;不外见;不违夫所敬。
发表于 2018-6-26 21: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妇谨言,夫无忧;妇谨行,夫无辱。
发表于 2018-6-26 2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每一个妇女应该好好学习
发表于 2018-6-26 22: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妻子应有两种重要的德性:不怀私,不嫉妒。
发表于 2018-6-26 2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就会发现每一条都会因为保护和爱而存在,恶魔的诡计存在于以各种名义来伤害,而伊斯兰在各个方面保护妇女
发表于 2018-6-26 23: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教门上经常不像外界先把古兰圣训教法的纲要拿来,而是从礼节说起。书的名字是典礼,礼字当头啊。
发表于 2018-6-28 11: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女人取得安拉乎的喜悦和丈夫的喜悦,八座天堂均为其敞开。丈夫是一个女人成功很关键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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