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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对话与搭桥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5 22: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是百花齐放,造化之钟意大显,然而,真理却愈显愈隐,真光却愈明愈蔽,世界耀眼炫目,以至于善人们怀疑真理到哪里去了?圣人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离我们遥远而又切近,所以,我认为在两座山峰之巅上搭一座桥,让不同文明的人们互相看看,真理究竟是什么,以便我们人类能够同源而来,最后同源而归于真一之本然。

我以为“对话”不是“对立”,而是求同存异,溯本求源,达成共识,《古兰经》第112章:“你说:他是真主,他是独一的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不生产,也不被生产,任何物不能与他比配。”而中国的《道德经》里讲:“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发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佛教的金刚经如理实见分讲:“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儒教的《大学》里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基督教《圣经》新约启示录4:10里讲:“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其宗旨所指都是一个意思,只不过语言、文化不同罢了,这就证明了一切圣人所奉到的启示的来源都是一个,宗旨都是一个,最后的归宿都是一个,所不同的是品级、步位、境界、层次不同罢了,这就是人们在认识真一主宰时,有的仅仅认识到调养品(妙用品),有的只认识到德性品。有的却认识到了真一品,这就造成了归落不同。

今天我们诸宗教、诸文化、诸文明来对话,就是来印证,取长补短。我们都在自己的信仰的山峰上,观看自己拥有的美景,别人山上有什么,是比我们更美好、更完美、更真实。还是不如我们,我们不知道,谁要我们从自我的山上下来,到别的山上去看看,我不愿意,我怕丢了我的信仰,太麻烦,那么,我们就采取“搭桥”的方式,从两座山峰之巅搭上一座桥,一头在此山,一头在彼山,这座桥上两样风景都具备,一眼就明了,一观便透彻,都了解了,相通了,完美了,真实的大家都得到了,破除了非相、非主的幔帐,真理便显然了,一切圣人的境界便真实了,都到了天人合一,无余涅盘的境界,世界怎么会不和谐呢?人类社会怎么会不和平相处呢?

这座桥便是和平和谐之桥,是人类社会各文明之间共同拥有的桥梁,是以每一种文明为材料而建设起来的,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只愿这座桥能成为真理之桥,通天之桥,把每一个有缘有份之寻道者度化到彼岸天堂。
发表于 2009-4-6 14: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应该成为“文明对话”的方向和方式!
发表于 2009-4-6 22: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文明对话>板块的开通。
我们生活在多民族、多宗教、多种生活方式、多种文明是大家庭里,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让不同信仰、不同民族是人们互相沟通,增进彼此的了解,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
文明对话代替文明冲突是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有了这个共识以后,对各种文明的各个角度、各个层面进行比较,找出共性和个性,才能做到求同存异,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补充,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发表于 2009-4-6 22: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对话板块的开通适应和谐社会的发展,世界上存在着多种名族、多种宗教、多种文明、多种生活方式,而各民族、各文明、各宗教是千差万别的,而这些千差万别的民族、文明又必须共存于一个有限的空间,如何处理好这些千差万别的民族、文明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只有通过文明对话增进了解,承认和维护世界文明是多样性,以“多元共存”,“和而不同”的思路和原则来处理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才能与各民族、各文明共同繁荣进步和睦和谐。
匿名  发表于 2009-4-13 10:28:31
期待从各位方家的交流中获益。
发表于 2009-5-15 10: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交往倡导的是不同文明的共存、共处和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共同发展,是对不同文明的感性同情、理性探索和深刻理解,理解是打开文明交往门户的钥匙,深刻的理解,可以解开文明交往的深层次之谜。
匿名  发表于 2009-5-17 06:46:26
文明之间应该平等对话,平等交往,克服本位主义和文明优越感,只有这样才能使文明交往和文明对话切实可行,收到实效。
发表于 2009-5-17 11: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est from 60.205.160.x 于 2009-5-17 06:46 发表
文明之间应该平等对话,平等交往,克服本位主义和文明优越感,只有这样才能使文明交往和文明对话切实可行,收到实效。


       佛教的净空法师,在新加坡搞了个九个宗教的大聚会,互相之间共而不同,有些实效。至少不再对立,不再斗争,和平共处了。
    但是最终的目的是要在这个基础上,达到共同的目的,解决人类都是同源而来的,而最后能够同源而归,即万法归一,万教归一。当然,这个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全凭真主(上天)的意欲,自然而然的,而非人为的。
发表于 2009-5-18 09: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兰经:
如果我愿意,必把你们造成一个民族,之所以使你们成为很多民族,为了使你们相互认识。(大意)
发表于 2009-7-18 08: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开色鲜艳,果熟味甘甜.
物物有前定,事事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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