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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者是无始无终的,不是组合体也不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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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21: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演讲:谢赫•穆罕默德•舍穆素•伊斯兰

《认主学》第二方面,讲本来就有。

本来就有必须具有无始的条件,无始无终,而且不是物质构成的三个条件,因为所有的物质都有一个产生,就必定有一个物质的消灭,就是一个物质毁灭的时候。物质的毁灭可以从一个形式,变成另外一个形式,但是物质的结构已经改变,已经不存在。

提醒有三个条件,在伊斯兰教认主学里的判断:

第一个条件,是本来就有的,本来就应当有的,必定原来就有的。总的是具有无始,如果不具有原有无始的这一德性的话,那么它必然是后来才发生的——先天之后才发生的,是属于新生的,它就必定是被造。

凡是先无后有的东西,都是果,有果必定有个因,那么这个因就是造化,那么它必定属于被造。或者它存在着原因,那么它就落入了两个等量,无故不相等的这个玄妙的逻辑里。两个等量,无故不相等,两个等量为什么会相等?我们讲相对论,必定有个相对论。如果没有两个等量无故不相等,那是荒谬的。假设本来就有,本来就当有,不是无始的,那么就不存在应当有而且原来就有这个条件。所以,必须是无始的,他才是创造者、造化者。那就不是因为他本身的原因以外的原因而存在,或者说被造的、有始的,那么它必定被否定,为什么被否定呢?两种东西:原造的,它是在造化的主把他一次造化好了;再造的,就象母亲生下儿女,母亲父亲已经归主了,他的儿女还活着,他存在的原因不在前边。

所有物质的存在都必有一个原因,它存在依赖的原因。那么无始的,不存在原因,他是自立的,永存的,就是无始无终的。那么,在这里判断原来就有、本来就有必须具有无始无终,而且不是物质组合的三个条件。

第二,应当有的,原来就有的,不可以变成没有的,就是不可能消灭,它是永存下去的,否则就否定了本然所具有的属性和本质。如果原来就应当有的,有始有终的,那么它必定会从有到无,就是它会被消灭。所以,有始有终的是被造,被造的东西具定有一个被消灭(尔哲里),有一个消失的时间,有一个终了的时间。所以,必定无始无终,他才是造化的主。当有的,原来就有的,你把他完全否定了,就落入了一个荒谬。怎么说呢?

凡是见到被造,就必定有一个原造。凡是知道一个原造,就知道有一个造化它的主。因为原造和第二次被造,都是属于被造物。就把这事说清了。



第三,原来就有的,应当有的,本来就有的,那他不是物质。为什么不是物质呢?因为所有的物质都有始有终,它都被造。凡是原造的,或者是再造的,它必定有始有终而且有新生,就是有一个开始的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当有的就不是组合体,也不是物质,他的存在不依赖任何条件而存在,就是自立的真主,真主的存在不需要任何。人类的存在需要地球,需要空气,需要这些生存的条件,那么所有被造的存在,都有一定存在的条件,有一定的期限,这些都不属于原来当有。如果是组合体,它必定有瓦解的时候,有分解的时候。如果一个局部,它的各个部分不能代表它的整体,那么组合体的各个元素,它不是它的本体,它的本体的存在,必须需求它的这些个体的物质的存在而存在。

比如:水的存在,必须有氢和氧。一旦氢、氧分开了,水不存在了。但是,氢和氧是被造物,它继续还存在。就提醒,这三个判断是在认主学里所提醒的。凡是当有的,本来就有的,原有的,他的存在是本然的存在,是自立的存在,不需要任何依赖条件而存在,叫:自立的主。他是无始无终的,而且是永恒的。这就是认识的第二个方面。

本来应当有的,他不是组合体,如果他是组合体的话,他的存在必定有一个局部存在的条件。组合体要有局部的存在才能够组合,它就不属于本然的存在,它就没有了无始无终的这个条件。整体是依赖局部的存在而存在的,它的整体是依靠它组成的元素而存在,那么它的存在就有了一个依赖,不是自立的,而是依存的,那么它不是造化者,它必定是被造物。

如果其本然是应当有的,它的各个部分又不是当有的,那么这样的情况,它的组成部分也就决定了它的本体不是应当有的。就把局部和整体做了判断。所以,造化者是无始无终的,他绝对不是组合体,也绝对不是物质。因为物质是有始有终,物质是一个组合体,而真主不属于物质。从理论家所说的精神,它只是一种本然的体现,或者说实在的一个本体,它是个组合体,它把观念、它的理念认为是外界的物质本体,这种理念把理智从外界存在上摄取印象,作为理想本体的一些观念。怎么解释呢?

两个人,一个是亚里士多德,一个是柏拉图。他们的观念就叫理想本体的观念,解释就是他们用他们个人的理智把外界存在的这些客观存在的东西,摄取了一个印象,那么就形成一个理想本体的一些理念。那么这个理念,它不符合伊斯兰教的认主学的理念。把观念认为是外界物质的本体,这已经不属于伊斯兰教,不属于伊斯兰教的认主学的范围。



伊斯兰教的哲学是唯真理论,就是无论唯心的,或者唯物的,这些方法是在伊斯兰教认为是一种方法。无论你用任何方法得出的结论符合于真理,那就是伊斯兰教哲学的范围。不是以你唯物论正确,唯心论不正确或者唯心论正确……不是以这个来判断,而是把唯物、唯心作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得到的结论,谁接近真理,那么它就属于相对真理。要是谁达到绝对真理了,那它就属于伊斯兰教哲学的范围。提醒了这个事。

人的理念和人的认识是随着外界的认识,即:时代的变迁、科学的发展等等一些原因,对真理的理念会随着客观存在的认识逐渐再提高。原来认为是真理的,可能会变成不是真理,原来认为是对的,可能最后就不符合原来真理的情况,所以才能达到符合真理的理念。所以说,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本体的这一个理念,是不符合于伊斯兰教的唯真理论。

人类的理想,人类各种时代不同的一些认识,它都是经过抽样的,不是全部。因为人的认识有限,它在一定抽样里才得出一个它的理念,得出了一个它的认识,那么这个认识逐渐随着人们眼界、视界的扩大,逐渐会接近真实,接近于客观存在的真正的原本。那么,在这个时候,理想的本体就被认为是组合体,就可以判断,本体事实上也是个组合体,主观的臆断把理想本体成为可以分割的东西,成为虚构的东西,而不是实体的存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的认识总是跟他实际的经历有所区分,经上的比喻:瞎子摸象。你怎么说他们的理念是正确的,他们绝不接受你整体的理念。那么,这就是他们认识上的错误。

伊斯兰教的《认主学》,就从人们各个局部的条件下,把它逐渐接近于一个真理,什么真理呢?从哲学的观念,从理念的观念,从理智的观念各个方面导向一个正确的、整体的认识。这就是伊斯兰教《认主学》里的一个关键。凡是能够分割为几个部分,它都是被造物,必然可以消失,而且是有终的。



他本来就应当有的,他必定不是组合体,而是一个本然存在,就是自立体。什么叫自立体?他不需要依存,是自立的,而不是被造物必须依存,必然消灭。他自立,所以他无始无终,永远存在,而且他不受分割。如果认为自立体是受分割的,那么它称为一种不正确的一种理念。

综合上述,但凡把伊斯兰教说成是极端主义,说成是恐怖主义,要不是他的知识欠缺,他就是犯了理想本体主义观念的错误的人,他落入了一种认识里的局限性。因为本来当有的,他不是组合体。局部的个人的行为,甚至是不属于原来存在的东西,所粘染的东西不能代表它的本体,不能代替它的本体。所以,把苏菲说成是柏拉图主义,说成是亚里士多德的认识的这些人,他同样也属于思想欠缺,或者是接受了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认识观点的人来做判断,他必定把苏菲说成是柏拉图主义,说成是亚里士多德的认识。

正确的认识是什么呢?
在伊斯兰教的整个《认主学》里,是强调人的局限性的认识是随着时代逐渐认识的,但是理性的认识里,原造和被造,造化的和被造的这个理念是一个标准。你认识了有原造,有被造。就是万物有个因果关系,世界上都是有一个相对的关系,那么从这几个方面,他就可以认识伊斯兰教的真理性、真实性,就摆脱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一些认识的局限,也超前了人类认识里边的局限。
发表于 2019-7-15 21: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伊斯兰的学问太高深了,需要反复看,并在人生中体验。
发表于 2019-7-15 23: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把唯物、唯心作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得到的结论,谁接近真理,那么它就属于相对真理。要是谁达到绝对真理了,那它就属于伊斯兰教哲学的范围。
发表于 2019-8-12 17: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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